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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保障汛期生态环境安全
发布时间:2024-09-02 08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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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量:596   来源:生态环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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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汛期以来,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,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省、市有关要求,聚焦危险废物、化工园区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行业领域,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,积极做好应急响应相关准备工作,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。

加强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。

执法人员聚焦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企业,加强重点时段、重点环节监管,全面排查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地汇水范围内的河道、支流和各类排口,查找影响水质的工业企业、工业园区、污水收集处理设施、水产畜禽养殖、生活污水、农田退水、秸秆等污染源,严格落实水质断面巡查监测机制,加强汛前预防,及时掌握降雨时段水质情况。加强工业企业、畜禽养殖企业、污水处理设施、垃圾填埋场等环境管控。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各类借汛期排污的违法违规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,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,检查重点企业(养殖场)12家次,巡查水质断面4处,发现问题5个。

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。

压实责任,及时整改,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。县区执法大队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,由局长担任组长,下设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,加密河道巡查频次,时刻关注断面水质变化,严防污水溢流问题发生。加大对重点排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力度,依法依规打击向雨水管网排污、违规向下游河道泄放污水等违法行为。目前发现的5个问题,已全部整改完毕。

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。

确保责任到人、联络通畅,确保汛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响应、早处置。加强河流巡查,同时加密对关键点位水质的监测频次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。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,采取日常检查、夜查和节假日抽查的方式,及时掌握污水排放情况,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值班值守,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,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。 

细化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。

完善重点河流“一河一策一图”环境应急响应方案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,按照“五个第一时间”的要求,组织开展应急监测,全面排查污染影响范围,分析研判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事件发展趋势,提出科学处置方案。